學校安全工作的落實,可以確保學生在校健康成長;我們教師在肩負這個重任,任重而道遠。教師們敬業愛崗,任勞任怨地擔負學生在校安全管理保護人的職責。然而,由于各種主觀和客觀原因,學生在校傷害事故仍然層出不窮,并成為社會熱點問題。為了加強學生在校安全工作,減少傷害事故的發生,我們對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的含義、產生原因、規律、危害和預防進行闡述。
一、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的原因發生:
1.學生方面原因:學生長身體階段是非分辨和自控能力差,他們的好動、好斗、好奇心強,常常會做出讓你意想不到的事;例如:三個小學生一起玩,其中兩人玩得親熱一點,那么第三個他不服氣,認為他們在欺負他,這個時候會怎樣…有幾種可能,走、打、找人來打,還有玩各種各樣的游戲。
2.學校方面的原因:
(1)學校不重視,以應試教育為中心,認為安全是某某人管的,忽視了安全在每個學生身上的重要性。
(2)教師日常管理,對安全管理意識差或存在消極心態。
這些因素都是構成學生在校傷害的直接或間接原因。
3.政府方面原因:經費、設施、設備投入不到位。
4.家長方面原因:只關心學生的學習,又缺乏安全意識,過分袒護子女不良行為。有的學生在校傷人,受到教師批評,家長不僅不配合教師工作,反而指責甚至毆打教師,“有背景”的學生,無人敢管。
二、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是有它的規律性:
1.可重復性:通常是在不同場合重出現。“你不交作業,不要上課了,不準進課室”、“你老是在班上打架搞事,給我站到外面去”、“你又遲到了,不準進課室”…
2.可預防性:你通過對可重復性的理解,防止那些過激和有威脅的言詞出現。
三、學生傷害事故發生的危害性:有如下幾個方面
1.給受傷害學生及其家庭造成巨大損失。傷殘或失去寶貴的生命。
2.給學校帶來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。在校園出現傷害事故,家長角度看就是學校責任,他會提出賠償要求。當達不成協議,他會利用新聞媒體介入,這樣學校的聲譽受到損害。
3.給教師帶來重大損失。教師課堂教學不合理或體罰學生造成傷害,這損失可是大家都會想到的。
4.給受傷害學生的家庭帶來經濟負擔。不單給學生家庭帶來精神上的壓力,更大的還是經濟上的負擔。
四、學生傷害事故的預防:
1.教育學生養成安全意識(把它作為一門學科),深入課堂教學,做一個對學校安全教育負責任的管理人,通過學校常規教育和案例引導學生對安全防控有正確認識。
(1)教育學生進入校園不推、不追、不跑、不打鬧,養成校園安全文明好習慣。
(2)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走,不爬欄桿和扶手。
(3)教育學生進入課室要按位就座,不拿文具、掃把、門窗當武器,相互追打。
(4)教育學生課間休息不許追逐奔跑及玩危險游戲。
(5)教育學生走出校園要紅綠燈、不擠車、不穿越行車道。
(6)教育學生在放學途中要有高度的警惕性,提防給壞人利用。
2.學校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體系:
(1)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,因為安全無小事。
(2)要組織教職工學習各項安全管理制度,明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。
(3)安保處通過晨會、班會教育學生增強安全意,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。
(4)學校法人與教職工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,落實責任制。
(5)組織師生認真做好安全逃生的演習,提高自救能力。
(6)教師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組織者和管理者,對班級安全工作有直接的管理責任(包括學生在校的學習活動)
(7)落實做好校園安全警示標致、安全出口標致及應急燈光的安裝。
(8)學校設備、設施:符合學校教學要求,組織師生熟悉和使用各種消防器材。
3.與家長保持溝通和聯系:
(1)保持與家長的良好溝通;家長往往是只注重學生的學習,在他們心中安全是學校的事(家長搞不清楚學校安全工作是以學生為主體),有的家長不了解自己小孩在學校的壞習慣。
(2)了解學生在生理和心理上的特點;對自己班上有暴力傾上的學生要做跟綜工作,這類學生要和家長有聯系、有記錄。
(3)每學期給家一封“致家長一封安全信”;讓家長了解學校對安全管理重視,讓家長從多渠道獲得安全信息,從于進一步配合學校,做好學生安全保障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