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師附小“十星級”平安班級創建考核辦法
根據市教育局《漢中市“十有十沒有”平安校園建設實施方案》的通知》(漢教發〔2018〕212號)精神,我校平安班級建設“一個沒有”對應一顆星,“十個沒有”全部達標(具體指標參考評分表)的由學校命名為“十星級”平安班級,一月復核一次,實行動態管理,不達標的根據情況摘星、摘牌。本著簡單易操作的原則將評比打分項分為學校值日生打分項(10%)、班級自評分(10%)學校打分項(80%),每月評比一次:
一、學校值日生打分項(10分):
1、學生課間在樓道、操場追逐打鬧(1分)
2、學生在教室、廁所、操場等場合利用拖把、笤帚打鬧(1分)
3、學生攀爬樓道護欄,上下樓梯時在樓梯扶手上滑行、攀爬、蹦跳,高空拋物。(2分)
4、攜帶有危及學生安全的物品(如彈弓、飛鏢、仿真槍械、刀具、木棍等)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。(2分)
5、學生帶零食進校。(0.5分)
6、進校后、課間及課前未經允許出校園(1分)
7、未經老師允許攀爬體育器械區的體育器材(1分)
8、室內衛生差,地面、桌兜有垃圾,桌凳凌亂( 0.5分)
9、課前、課間開窗通風換氣(1分)
二、學校打分項(80分):
1、沒有班級欺凌:(6分)
(1)按要求成立班級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組織機構,教室內上墻。(2)根據實際按學期制定防班級欺凌工作計劃,落實責任,明確任務和措施。(3)每學期開展1-2次預防班級欺凌專題教育,有活動資料、照片。(4)設立班級安全、心理信息員,教室內上墻。有宣傳防欺凌黑板報或手抄報。(5)無班級欺凌、學生之間無打架斗毆事件發生。(1)—(4)項未做到的各扣1分;(5)項有發生的扣2分。
2、沒有環境臟亂:(6分)
班級、清潔區環境干凈整潔,教室無殘標、亂寫、亂畫、亂張貼現象,無衛生死角。班務周志每月有健康教育記錄,每周至少兩次環境衛生消殺。班級、清潔區環境衛生差,各扣1分;教室有殘標、亂寫、亂畫、亂張貼現象,有衛生死角扣1分;班務周志沒有健康教育、衛生消殺記錄扣2分。
3、沒有黃賭毒邪:(5分)
定期對學生涉黃、賭、毒、邪行為進行摸排,及時清繳相關違禁品(班務周志有記錄)。定期組織開展涉黃、賭、毒、邪行為警示教育(班務周志有記錄)。班務周志沒有摸排記錄扣2分;沒有警示教育記錄的扣3分。
4、沒有涉恐言行:(3分)
(1)班級QQ群、微信群等管理有序,無違背四項原則、危害政治穩定、破壞學校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言行。(2)落實網絡信息監管責任,及時封堵、刪除各類有害信息,防止擴散傳播。(3)定期排查涉校、涉師、涉生黑惡勢力及涉恐線索,及時向學校上報信息,落實防控措施。(1)-(3)項未按要求做到,發現一例扣3分。
5、沒有監管失責:(15分)
(1)教室桌凳、設施等管理規范、有序。有班級安全公約、值日安排表并上墻。(2)用電、用水及火源管理規范,無私拉亂接、違章使用行為。(3)教學及課間活動、校內外集體活動安全監管到位,無意外事故發生。(4)進校、課間開窗通風;離校各種設施電源、門窗關閉。(1)-(2)項未做到各扣2分;(3)項有意外事故發生,若不屬責任事故,扣5-7分,若屬責任事故 ,參照考核指標第8項執行;(4)項未開窗通風達2次扣2分。離校未關閉門窗電源等扣2分,如有破損及時報修。
6、沒有教育盲點:(9分)
(1)定期開展道德、法制和愛國主義教育、各類安全教育,每月在班務周志和1530記錄本上要有體現。(2)對問題學生要有心理幫扶,每月在班務周志和心理記錄本上要有體現。(3)學校布置的安全任務及時傳達、嚴格執行、及時完成。(4)班級任課教師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事件,無語言暴力傷害學生事件。(1)項未做到,扣1-2分;(2)項未做到,扣2分;(3)項少完成一項,扣2分;(4)項發現1次,扣3分。
7、沒有安全隱患:(6分)
(1)主動反映、及時排查整改班級安全隱患。(2)在校外參與偷盜等違法行為,進入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娛樂場所。(3)在冰凍雨雪等惡劣天氣、傳染病高發階段、學校組織重大活動時,必須按學校安全要求嚴格執行。(1)有隱患不及時上報,讓學校查出或出現安全事故的,扣2分;(2)發現1例,扣2分;(3)不按要求執行的,扣2分。
8、沒有責任事故:(30分)
班級發生事故依據事故程度酌情扣分或發生重特大事故一票否決。
安全事故責任界定:
(1)一般事故:學生在校期間,因責任人疏于管理,造成學生輕微傷害(學生打傷、劃傷或碰破皮、起包、關節扭傷、輕度燙傷等),但沒有傷到五官,沒傷筋骨能行走,沒住院的,扣10分。
(2)中等事故:學生在校期間,因責任人疏于管理,造成學生私自走失(半日內找回),骨折、傷五官,二度以上燙傷,但沒有造成明顯殘疾、住院以及其他較為嚴重的傷害的,扣20分。
(3)嚴重事故:學生在校期間,因責任人疏于管理,致使學生私自走失(一日內找不到者)、身體出現功能性損傷、造成殘疾及其它較為嚴重的傷害,需要住院治療的,扣30分。
(4)如考核年度內,發生經相關部門認定,因管理責任而導致的重大傳染病流行事故,重大食品或飲水衛生安全責任事故,重大消防安全責任事故,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,取消平安班級考評資格。
(5)如考核年度內,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,取消平安班級考評資格。
9、沒有群體事件:班級內不發生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事件。如發生,平安班級評選一票否決。
10、沒有違法犯罪:班級教師和學生不發生違法犯罪案件。如發生,平安班級評選一票否決。
三、學校規定:
1、班級安全考核低于95分,當月不得評為“平安班級”,一學年低于80分3次的班級,班主任取消當年評選安全管理標兵資格。學生取消評選優秀安全委員、心理委員資格。一學年低于60分3次的班級,班主任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。
2、班內發生特別重大事故者,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制。
3、被評為“平安班級”的,學校命名為“十星級”平安班級。
4、班級自評分標準同學校評分標準一致。
漢師附小安保處
2018年11月